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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计量院顺利通过机构复查、实验室复评审和窗口服务督导三项考核
发布时间:2012-08-13 09:34    点击数:2134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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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末次会议掌声的响起,历时3天,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可委派出的两个考核组对内蒙古计量院进行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换证、校准实验室复评审和“服务窗口创先争优”督导等三项检查考核顺利通过。
    两个考核组分别对内蒙古计量院的体系运行、人员能力、设备配置、环境条件、顾客评价、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考核评审,参观了实验室,查看了服务窗口和仪器装备,查阅了管理体系文件及体系运行记录,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相关体系运行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计量标准档案、期间核查、检定、校准和检测质量控制记录、原始记录和证书报告副本等。同时,随机走访了两家客户,电话采访了10家客户。
    8月12日,考核组完成考核预定项目后,召开了末次会议。首先对我院正规有序的管理,整洁利落的办公实验场所和员工高昂的精神面貌给予了高度评价,考核组讲到,我院创新发展意识非常非常强,发展空间非常非常大,整个院里的工作氛围非常非常好,员工为客户服务的意识非常非常强,尤其印象最深的是整个团队的精神面貌非常非常好。之后,对此次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考核组认为:一是内蒙古计量院领导班子有很高的质量观念和清晰的发展思路,院领导不等不靠,积极与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筹建二、三基地建设,走在了全国计量技术机构的前列,发展潜力巨大。二是广大员工能够积极参与机构发展建设,认真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责,高质量地完成了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得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三是自行开发的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运行可靠,促进了业务、管理运行的规范化。四是申请授权的检定项目265项,校准项目273项,检测项目6项,实验室校准项目53项,其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技术依据和测量设备等能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机构能保证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五是近5年参加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可委组织的计量比对、能力验证21项,结果均为满意,现场考核中进行了27项检定项目、24项校准项目和5项检测项目(其中人员比对6项,装置比对1项)的现场试验,结果均符合要求。六是实验室现行的体系文件完整、系统、协调,可以服从于质量方针,组织结构合理,各类人员的职责描述清晰,与之配套的29个程序文件能支撑整个管理体系活动的正常运行,实验室能够满足认可准则及相关应用说明的要求,计量标准,仪器设备和标准装置均可溯源至国家基准。七是“服务窗口创先争优”活动严格落实了总局《关于在质检系统计量检定服务窗口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要求,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员工在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考核组一致同意通过现场考核。
    会上,吕金华院长代表计量院感谢考核组几天来的辛勤劳动和认真细致、客观公正的考评,对检查中指出的个别不符合项,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我院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全力提升计量检测能力和水平。
    此次考核结果表明,内蒙古计量院的计量检定标准、技术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已处于全国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前列,充分体现了工作的有效性,成绩是优异的。通过考核,进一步强化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校准实验室的合法性建设,促进了我院的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了计量检测能力和计量工作的公信力,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