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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可委两个考核组对内蒙古计量院进行机构复查实验室复评审窗口服务督导考核
发布时间:2012-08-10 12:54    点击数:2166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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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至1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可委派出的两个考核组分别对内蒙古计量院进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换证考核、校准实验室复评审和“服务窗口创先争优”督导等三项检查考核,两个考核组共有7位专家组成。
    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计量院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国家认可委《实验室认可证书》已经到期,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复查换证。为此,计量院专门成立了以吕金华院长为组长的迎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迎接考核工作方案,吕金华院长亲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自查,确保检查考核顺利通过。
    8月10日上午8时30分,首次会议在计量院多功能厅召开,会上,两个考核组分别介绍了此次考核的目的、重点和考核采取的方法等。吕金华院长代表计量院向考核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逐一介绍了计量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并就迎接考核准备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考核组一行对内蒙古计量院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迎接考核精心准备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会上做出承诺,将严格按照科学客观、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作出考核结论。之后,吕院长还对内蒙古自治区的人文地理、民俗风情和矿产资源等进行了简要介绍,使得考核组成员对内蒙古有了一个较为直观的印象。
    首次会议结束后,考核组按照考核方案,重点依据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规范要求对内蒙古计量院申请授权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考核评审,采取参观实验室、查看服务窗口和仪器装备、查阅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体系运行记录和走访部分客户等方式进行考核,截止发稿时,考核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