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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0-11-12 17:16
点击数:2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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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12日起,本院不承担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的相关检定校准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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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e-CQS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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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关于征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实施单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