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计量检定、校准业务,内部质量体系运行与管理,计量标准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科研工作;开展成果奖项申报、组织推广转化工作;负责对外科研交流、合作等工作。
一、负责在本院领导下管理业务与科研工作。
二、负责组织专业计量所配合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计量执法、监督抽查、专项行动等计量技术保障任务。
三、负责协调、组织、配合专业计量所开展计量检测、业务开发工作、赴现场检测等工作。
四、负责协助本院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宣贯工作。
五、负责协助机构负责人组织管理评审。
六、负责管理质量体系内审员,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内审。
七、负责管理质量监督员,协助质量负责人对管理体系运行
状况、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实施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上级单位对本院开展业务工作的资质考核评审、监督检查等工作。
九、负责协助质量负责人处理工作质量投诉、不合格工作
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专业所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十一、负责征集仪器设备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组织
人员对仪器设备技术指标进行审核、验收管理。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采购的技术把关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检测业务的投标、业务检测合同签订工作。
十三、负责业务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比对、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等活动。
十五、负责组织新建计量标准申报、已建计量标准标准复查工作。
十六、负责检测数据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对科研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验收评定及奖项申报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技。产权项目的组织申报、体系运行管理、科普及团队管理等工作。
十九、负责本院科技技术类专家的推荐、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社会团体业务与科研工作的协调、合作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本院技术人员的知识培训、持证考核。接受委托组织对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十二、负责组织本院配合上级单位完成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百家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等相关工作的调研、宣传、提供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制定空白证书、原始记录、合格印鉴、本院起草的计量技术规范的印制计划。
二十四、负责检测数据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及业务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罗海涛
工作联系电话:0471—332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