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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计量院关于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09:12    点击数:3151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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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积极建设节约型单位,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树立资源节约意识

    全院干部职工要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勤俭办公,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倡导资源节约行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有关厉行节约、 压减开支的要求,全院职工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做到:

    (一)节约每一度电。照明尽可能使用自然光照明,杜绝长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下班时要关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加强空调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空调温度设置要适宜,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二)节约每一滴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防止跑冒滴漏;用水完毕或发现水龙头滴水,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三)节约每一张纸。充分发挥网上办公和电子政务的优势,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修改文稿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张消耗;需要印发的,严格控制印发数量;推行文件制作双面打印、双面复印。

    (四)节约每一升油。严格执行我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车队日常管理奖惩办法》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用油定额考核及公务用车使用、燃油和维修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做到加油有记录、行程有监督、耗油有指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定期开展节约燃油奖评比活动。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封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外出工作同一方向的人员尽可能共用车辆,减少出车频次。

    (五)节约每一件办公用品。使用办公用品要遵循“能省则省,物尽其用”的原则,采购要本着“用多少买多少”的原则。工作人员平时要注重对办公用品保养爱惜,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理。

    (六)节约每一粒粮食。全体员工要养成爱惜粮食的习惯,珍惜每一粒粮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用餐人员适量取餐、按需取餐,杜绝餐桌上的浪费。

    (七)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外出工作要本着节约人力、时间、物力的原则,能1人完成的不2人去做,能1天完成的不拖到2天完成,能坐火车的不坐飞机。

    (八)控制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接待标准,力求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

    (九)严格落实外出学习调研制度。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14〕1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行〔2014〕52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内财行〔2014〕1612号)和我院《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管理办法(试行)》,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坚持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切实需要,杜绝变相旅游。

    三、强化资源节约责任制

    资源节约工作要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注意每一个节约环节,堵塞每一个浪费漏洞。各部门要负责本辖区的资源节约工作,要加强资源节约的监督检查,把节能、节水、节材、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变成自觉的行动。相关部门也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节约用电、用水等情况进行督察,对部门或个人存在的浪费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问题突出的进行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