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9月,是自治区政府依法设置的隶属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8个处级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综合业务处、长度计量检测研究所、热工计量检测研究所、力学计量检测研究所、电磁计量检测研究所和化学计量检测研究所),下设52个科级机构。同时建有3个国家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内蒙古分站、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内蒙古)〕和2个自治区中心(内蒙古标准物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内蒙古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固定资产总值3.01亿元,仪器设备2685台(套),办公实验用房33535平方米(其中现址房屋10471平方米,新建计量科研基地房屋23064平方米)。
编制135人,在职员工317人,其中聘用员工186人。博士2人、硕士69人、本科学历161人。正高级工程师12人、高级工程师39人、工程师62人、初级职称73人。有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和自治区突贡专家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等专家型人才。有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计量基标准平台理事会理事1人,国家计量专业委员会委员9人,中国计量协会、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14人,国家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4人,国家及自治区级计量评审员和考评员60人,自治区质监系统学科带头人和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11人,一、二级注册计量师106人。
计量院建有党委,下设9个党支部,有中共党员138人。
取得了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全部资质。建立计量标准147项(国家级63项、自治区级84项),开展624项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此外还开展了节能量监测、能效测试、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量值传递覆盖了全自治区所有盟市和各大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完整的溯源体系。
内蒙古计量院2017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2007年和2010年两次被国家质检总局表彰为“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以来13次荣获自治区质监系统“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以来党组织13次被国家质检总局党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质监局党组等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学习型党支部”等荣誉称号;2013年被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此外,还荣获自治区有关部门授予的“优秀事业单位法人”“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街道办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先进集体” 等各类奖项共76项,有61人次先后受到了国务院、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总工会、妇联、质监局等有关单位的表彰奖励178项,分别获得国务院特贴专家、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自治区“突贡专家”和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质检系统“先进个人”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