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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计量院迎接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3-07-04 10:26    点击数:1723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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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在举国上下庆祝建党92周年之际,内蒙古计量院迎来了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考核,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霍永旺一行三人到计量院检查考核。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波,党组成员、计量院院长吕金华出席了考核现场,计量院领导班子及正处以上干部参加了考核会。

   
    近年来,我院始终秉承“民生为本、民信为天”的核心理念,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立院宗旨,以创建文明单位标兵为载体,狠抓员工队伍的思想和素质教育,加强道德和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团结一心,积极进取的和谐氛围,有力地推动了计量事业科学发展。2007年、2009年和2011年连续3次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今年以来,我院积极申报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将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纳入全院工作安排中,成立了文明委组织,设立了专职文明办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围绕创建目标,加强软硬件建设,干部员工齐心协力,大力促进了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问卷调查、材料审核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对照全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规定的学雷锋活动等14项测评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期间,我院良好的文明氛围,整洁的单位环境、干部职工高昂的精神状态、井然有序的工作秩序给检查组成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检查组认为,我院高度重视“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有浓厚的创建长态化氛围。档案资料齐全,亮点突出、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希望我院保持常态化、长效化和持久化,并预祝我院申报顺利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