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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师资宣贯会在南京举办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时间:2012-11-16 09:17    点击数:2957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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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在南京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师资宣贯会,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钟新明副司长、工业和能源计量处王英军处长出席了开班仪式。   
    钟新明副司长分析了“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担负的艰巨任务,特别强调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重要性。他指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是现实“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支撑和保证,《审查规范》的颁布实施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切实找到了抓手;他要求,(要求)各地要切实“学好、教好、用好”《审查规范》,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万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任务。
    王英军处长介绍了出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过程以及审查制度的设计背景。按照《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的要求,依据《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必须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计量制度、计量人员、计量器具以及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开展审查工作。王英军处长提出了各地开展审查工作要“宣贯到位、分布实施、组建审查队伍、做好与现行工作衔接”的具体要求。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开展的定期审查活动,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能源计量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审查规范》着重解决了四方面问题:一是明确了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和依据;二是确定了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三是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的合法性;四是为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