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标准物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标物中心”)与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测院化学所”)签署了标准物质《合作协议书》和《代理销售协议》,双方正式拉开了合作的序幕。
标物中心与中测院化学所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多次磋商和反复修改确定了合作内容和方式。在联合研制的同时,以技术成熟的产品打开内蒙古地区的标准物质市场,通过实践性的探索市场,理清生产和经营模式,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基础。
标物中心与中测院化学所合作关系的建立标志着标物中心工作正式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