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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计量院“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继续得到保留
发布时间:2012-04-19 09:04    点击数:2349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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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布了2011年自治区级以上文明单位复查认定结果,内蒙古计量院顺利通过复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继续得到了保留。
    荣誉取得来之不易,自2007年获此殊荣以来,我院已连续3届保持了该荣誉称号。计量院始终将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计量工作始终,全院上下凝精聚力,形成了领导班子重创建、全员参与抓创建、专人负责理创建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软硬环境建设。此次顺利通过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复评,是对我院创建工作的肯定和褒奖。
    荣誉贵在坚持,创建之路任重道远,今后我院将一如既往,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面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高昂的创建热情,积极投身到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创建中来,为社会和谐与进步和计量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