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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计量院被呼市回民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04-12 09:22    点击数:2383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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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从呼市回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传来喜讯,回民区委、区政府授予内蒙古计量院“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2009年和2011年又一次获得此项荣誉。
    近年来,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文明单位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二是注重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学习,着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坚持每月集中半天时间,组织干部员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创新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三是广泛开展以“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让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设立文明服务窗口、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和客户等形式开展文明服务活动,提高社会满意度,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组织员工到街道、社区等场所进行计量知识宣传和服务。四是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改善和美化工作环境,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我院过去成绩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院今后工作的鼓舞和鞭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按照“站在新起点、确定新目标、制定新举措、取得新成绩”的工作要求,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