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自治区关于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有关政策要求,我院已于12月2日起复工并恢复窗口受理服务和现场业务。前来窗口办理业务的客户,要自觉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码核验、信息登记等。现场业务视客户所在地以及企业疫情防控实际要求实施。
为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请广大客户优先选择电话预约、电子证书、电子发票、快递取送等“不见面”业务办理方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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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