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个体工商户客户:
为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优化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市监注字[2022]434号)通知要求,我院对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自治区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经营性收费实行降费优惠政策,按现行标准的50%收费。
6月1日至7月28日(我院收文时间)期间委托检定校准的个体工商户,请主动联系我院办理优惠退费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苗蕾
联系电话:0471- 3337093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