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6月,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对呼和浩特地区送检的8556台冷水水表进行了检定,合格率为98.8%。
内蒙古计量院检定人员依照《JJG162-2019冷水水表检定规程》对送检水表的外观、功能、密封性和示值进行了检定。检定合格的水表粘贴检定合格标志并允许使用,对因误差超标或表体损坏等原因不合格的水表全部进行返厂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首次检定。为保证供水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公平交易,请广大消费者在使用水表前查看该水表是否经过计量检定、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