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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太阳镜抽样检测合格率为87.8%
发布时间:2011-10-25 14:44    点击数:3432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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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内蒙古计量院对流通领域经销的太阳镜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49个批次,合格43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7.8%。
    检验不合格项主要为左右镜片透射比和交通讯号透射比不符合QB2457-1999《太阳镜》和GB10810.3-2006《眼镜片相关产品》透射比规范的产品标准。这些没有达到产品标准的眼镜会给眼镜配戴者造成头晕、视物不清、或无法准确识别交通讯号等,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经了解,部分眼镜店存在无证营业或生产许可证资质过期不按时申请验审换证等问题,还有一部分眼镜店不具备验光配镜生产加工条件,达不到办理眼镜生产许可资质证书的要求仍然从事验光配镜工作。因此,计量院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眼睛的健康,选购太阳镜一定要到具备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配制眼镜,并查看验光设备是否经过计量检定,是否张贴了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