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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发布时间:2020-02-12 18:02    点击数:2164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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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上午,内蒙古计量院召开院务会议,传达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电话通知精神,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吕金华院长主持会议,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要带头执行上级要求,同时要求本部门全体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三要有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会议对全体员工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6号)精神,凡是外地返回呼和浩特市、与疫情人员有过接触史的员工,居家隔离观察必须满14天;二是到岗上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热工所疫情防控仪器检测实验室和化学所医学工程实验室人员工作期间全程穿戴全套防护用具;三是送检的计量器具要进行消杀病毒,并及时检出交于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