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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发展——内蒙古计量院“十二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发布时间:2011-09-23 18:12    点击数:4006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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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人才强检战略”及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印发〈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发展——全区系统“十二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内质监人发〔2011〕30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和营造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建立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计量检测队伍,加快自治区计量科技事业发展的步伐,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人才是确保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及计量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障。“十一五”期间,按照“人才强检战略”认真实施人才建设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高层次人才明显不足,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缺乏,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十分突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计量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培养,为顺利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及计量检测事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对计量工作的总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检战略”。
    (二)工作原则
    ——必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树立“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理念,深刻认识“人才资源的特殊性、审其时、度其势、量其才、适其位、不求全责备、不论资排辈、不嫉贤妒能,不拘一格选拔和使用人才,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用当其时,才尽其用”。
    ——坚持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思想,坚持把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建设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坚持建设“学习、团结、拼搏、奉献”的科技人才队伍。
    ——进一步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环境,改善人才服务,为促进计量检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工作目标和措施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造就和培养一支年龄适度、梯次基本合理、专业门类较为齐全、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现“科技兴院”的目标。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并重的培养方式,造就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能打硬仗的环节干部队伍。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形成以发展高端技术和进行科研开发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人才队伍,以技术服务和科研辅助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学术技术骨干人才队伍,以完成量值传递和日常检测工作为主要工作内容的适用人才队伍三个梯队。
    三、人才引进与培养
    (一)人才的引进
    一是科技人才的引进。面向全球引进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以上,在国内或自治区有较高知名度,曾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高级职称以上,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的人员。
    二是适用人才的引进。面向社会聘用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一专多能特长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是特需人才的引进。采用签订短期项目合同、客座研究等方式,解决高端人才缺乏的状况和科研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人才的培养
    一是科技人才的培养。首先通过派出(出国)培训、学习、参与科研开发等项活动,尽快掌握计量科技前沿知识和最新技术,成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技术骨干及科技创新人才。对有能力承担科研项目的科技人才,让他们做为科研项目负责人,承担科研课题的研究和项目开发。
    其次,为科技人才创造有利于科研和创新的环境条件,以及尽可能完备的软硬件设施,提供科研经费,让他们专心搞科研、出成果,以利于提高现有技术装备水平。
    再次,通过与内蒙古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硕士学位班,对有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养。
    二是适用人才的培养。通过派到先进省市计量院(所)和生产企业学习,以工作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养,使其尽快掌握专业技能,逐步培养成技术能手。对有能力的适用人才,让他们从事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作,提高专业技能和水平。并提倡和鼓励通过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力争到2015年,有2人成为国家质检总局或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专家);有5人成为国家质检总局在计量领域的学术技术骨干;有15人成为自治区质监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有30人成为我院学科带头人。
    (三)建立人才培养基金
    从2011年起,院里每年在预算中安排100万元经费作为人才培养基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如当年经费不足,从其他经费中予以调剂解决,确保人才培养和培训资金足额到位。
    总之,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逐步形成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人才培养和需求机制。
    四、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一)建立奖励机制
    为了鼓励为计量检测事业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对评为院“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科技人员,每月享受300元特岗津贴;对获得“自治区质监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的科技人员,每月享受500元特岗津贴;对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学术技术骨干”称号的科技人员,每月享受800元特岗津贴;对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的科技人员,每月享受1000元特岗津贴。所需经费自筹解决,待遇不重复享受。
    因事业发展和科研工作需要,经院里批准在职攻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位且专业对口,学费由院里支付70%,其余30%由员工自己垫付,取得学位证书后,由院里给予报支;对于取得博士学位的,另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解决编制问题
    对学科带头型人才,既要大胆引进,又要认真解决他们的编制问题,为此,要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招聘政策上给予倾斜,落实好编制,解除后顾之忧。
    对适用人才采用“内部录用制”。即对经过培养成为技术骨干的适用人才,可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质监系统内部承认其职工身份,让他们安心工作。如工作需要也可建议区局在全区质监系统内进行人才流动,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更好地为事业发展服务。
    (三)实施灵活的薪酬和补贴政策
    采取灵活的薪酬和补贴政策,不仅可以起到稳定人才的作用,还能够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于学科带头型人才,可安排在重要岗位上工作,享受较高的薪酬待遇。
    对于适用人才,采取以岗定酬的办法确定薪酬,鼓励他们向更高的岗位竞争。
    (四)实施住房补贴
    实施积极的住房补贴措施,会使科技人才更加安心工作,更好地实现科技创新。可以借鉴我区及外省市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把为科技人才提供住房,或给予一定额度的住房补贴及单位出资租房等,作为稳定和留住科技人才的措施加以推广和实施。
    对于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单位可以为其提供2年的住房租金,如在5年内取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则为其提供50%的购房(一般商品房)补贴。
    对于引进的高级工程师以上人员,单位可以为其提供1年的住房租金,如在5年内取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则为其提供30%的购房(一般商品房)补贴。
    住房补贴按照国家及自治区住房享受条件和当地房屋市场均价提供。
    (五)落实各项社会保险
    对于科技人才和适用人才都要认真落实和解决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同时还要为他们解决住房公积金补贴问题,使他们享有正式职工的同等待遇。
    (六)享有政治待遇
    一是对于工作积极,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培养发展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
    二是对有领导和组织才能的,可大胆提拔使用到管理岗位上工作。
    三是对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通过评审获得相应职称,并享受相关待遇。
    五、实行备案制度
     科技人才和适用人才一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报自治区质监局备案。
    六、充分发挥老专家的作用,搞好传帮带
    为了让退休老专家在事业发展和培养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方面充分发挥余热,预防人才断层,建立返聘制度。对于身体健康,学有所长的专家型人才,实行返聘制,返聘期间,给予相应待遇。
    七、其他
    对于引进的人才,一经签订合同,则本人档案交由我院统一管理。如无正当理由,未经协商私自决定离开单位,院里有权要求其偿还用于培养其成长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否则不予归还本人档案,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