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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0月首府地区热量表检定合格率98.2%
发布时间:2016-11-08 09:42    点击数:2876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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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0月,内蒙古计量院对首府地区送检的23277台热量表进行了检定,合格率为98.2%。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表被称为“民用计量四表”,在安装前都要经过首次强制检定。热量表用于居民供暖管线的热计量收费,随着我国热量表的逐渐普及和热量收费的逐步实施,热量表的计量精度密切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计量院检定人员严格按照《JJG255-2001热量表检定规程》,对送检表的示值、耐久度、低温储存、压损等17项性能指标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热量表被允许安装使用,因外壳破裂和示值误差超出标准范围的不合格热量表,均返回了厂家。

    内蒙古计量院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热量表时一定要查看热量表是否经过计量检测,经检定合格的热量表都贴有合格标签并加装了铅封,请大家积极参与计量器具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