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内蒙古计量院举办了强制检定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分管院领导、业务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客服工作人员、计量检定员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等相关内容,并就如何准确理解文件精神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和《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的要求,我院于2017年4月1日停征了强制检定计量收费,并在门户网站、客服中心公示了相关内容。为有效落实国家为企业减负的政策,确保我院依法履行职能,院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有关落实事项,及时解读相关政策,部署任务,统一思想。此次培训也是贯彻落实停征减负政策的具体举措之一。我院将继续加强停征强检收费政策的执行和宣传力度,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