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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至三季度首府地区水表检定合格率98.5%
发布时间:2017-11-02 15:48    点击数:3047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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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一至三季度,内蒙古计量院对呼和浩特地区送检的4016台水表进行了检定,合格率为98.5%。

  计量院检定人员严格按照《JJG162-2009冷水水表检定规程》对送检水表的外观、功能、示值和密封性进行了检定。检定合格的水表贴附合格证并被允许使用,因误差超标或表体损坏等原因导致的不合格水表全部进行了返厂处理。

  内蒙古计量院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机构的首次检定。为保证供水企业与用户间的公平交易,请消费者在使用水表前先查看该表是否通过了计量检定,以此确保其计量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