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自治区质监局专家组对我院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
晓峰副院长就我院2013年电子衡器、定配眼镜产品质量检验情况进行了详实的汇报。考核组在听取汇报后,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制订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中的具体要求,现场考察了实验室的检验设备和环境条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副本等。
最后,考核组对我院产品质量检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专家们一致认为我院该项工作规范有序,总体情况较好,希望今后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更好地完成2014年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