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正确填写业务委托申请单? 答:委托申请单是客户送检仪器的凭证,应按照委托申请单上的条目依次填写清楚。尤其注意送检单位名称要写单位全称,同类仪器但型号规格不同应分别填写。客户有特殊要求等应在顾客委托单上注明。
答:开户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账 号:149202056418 行 号:104191014056
3、校准、测试、修理、咨询费: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账 号:149202056418
答:客户到业务受理3、4号窗口凭《顾客委托单》领取仪器及证书,通常客户付清款项后领取仪器及证书,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按并查看仪器外观是否完好。
答:一、送检的仪器应注意包装是否完好,有无避免裸机情况,玻璃仪器要检查是否有破损的情况。
答:非强检: 一、拨打客服中心的电话进行查询,号码:0471-3337092 0471-3337093。 二、关注“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公众号,在微服务选项中选择—检测状态—输入对应委托单号。 强制检定: 一、拨打客服中心的电话进行查询,号码:0471-3337100。 二、扫描客户委托单左上角二维码查看检测状态。 三、进入“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官网选择服务导航—客户服务系统—输入对应委托单号查看检测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