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2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
2012年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质量强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目标,坚持“人民质检、执法为民”宗旨,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面提升质检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围绕以上要求,2012年全系统要重点把握以下要点。
一、抓质量要上新水平
(一)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水平。
1. 大力宣贯《质量发展纲要》。制订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和2012年质量行动计划,抓好纲要细化落实。以宣贯纲要为抓手,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抓质量。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将质量兴省(市)活动引向深入,为建设质量强国奠定基础。纲要宣贯要与实施《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起来。
2. 强化质量统计分析。继续抓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试点工作,创新工业产品质量统计指标工作,完善全国范围的统计调查工作,尽快把质量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3. 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加强市县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的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开展国内重点产品、进出口重点商品专题分析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定期向各级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行业、企业通报,向社会发布。
4. 健全质量激励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地政府质量奖励工作的指导。制定并发布品牌价值系列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和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加强与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合作,争取更多省市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利用质量统计分析结果实施考核。研究制定质量问题约谈制度,促进各方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5. 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计量日、认可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质量素质教育和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整合质量信用信息包括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重点推进食品、建材、农资以及中小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拓展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的应用领域,加快推进质检、商务、金融、工商等部门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的作用,共同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二)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6.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在重点行业试行企业关键岗位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
7. 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参与标准制订,落实认证的社会责任,加强计量设施建设,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攻关活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关键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完善质量档案,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8. 发挥质量管理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选树一批质量管理典型和外贸优秀企业,建立卓越绩效孵化基地,推动优势企业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输出,在重大产业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开展企业联盟标准化试点,引领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升级和品牌创建。
(三)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
9. 狠抓产品质量提升。重点围绕食品、儿童用品、质量风险较高的工业产品、农用物资,以及学校和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市场采购出口和输非商品,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围绕各地支柱产业、主打产品、出口强项产品,有针对性地提升质量水平。围绕产业集聚区,开展区域性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加快出口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有机产品认证和服务外包等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质量协调发展。
10. 狠抓工程质量提升。推动地方政府将工程质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配合有关部门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各类原材料质量监管,完善设备监理工作,切实提高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设备质量。
11. 狠抓服务质量提升。加快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协调旅游、民航等行业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试点,开展提升汽车售后服务质量专项活动。重点关注产品质量跟踪抽查合格率、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进口食品不合格检出率、质量损失率、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服务业顾客满意指数、质量竞争力指数,以及国家标准覆盖率,国家主要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体系覆盖率,产品认证抽查合格率等一系列指标。
二、保安全要加新力度
(一)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
12. 扩大风险管理范围。深入开展风险管理研究,全面加强产品风险、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管理,把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手段运用到监管工作之中,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3. 创新风险管理手段。加强质量风险发生、传播、控制规律的研究,认真梳理质量安全风险源,抓好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四个环节”。把风险监测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扩大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推进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协作网建设。加快风险信息系统建设进度,实现共通、共享、共用。
14. 突出风险管理重点。建立和完善高风险产品、重要消费品特别是食品、化妆品、农用物资、特种设备、纤维棉花、进出口法检目录外商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加快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加大质量风险和疫病疫情的预警通报发布力度,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大质量安全问题整治力度。
15. 整治重点产品。针对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开展全国性综合治理。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再下降9%。
16. 整治重点企业。对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口岸查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依法责令企业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三包、召回等规定,停产整顿问题严重企业。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备案条件、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依法注销、吊销许可证。借鉴乳制品生产许可重新审查经验,选择1至2个高风险食品,提高准入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坚决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17. 整治重点环节。督促企业严把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严格落实质量控制、出厂检验、出口企业注册备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等制度,确保问题产品可追溯。动态调整生产许可管理目录和进出口商品法检目录,强化发证后监管、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和疫病疫情检疫。狠抓企业质量安全自控体系建设,指导帮扶企业排查质量安全隐患。
18. 整治重点区域。对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生产集聚区,组织开展区域集中整治,坚持“打、治、建”相结合,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治理一般质量问题,规范区域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力度。
19. 突出监管重点。研究制定重点监督的国内工业产品目录,对涉及安全的158个重点产品实施严格的国家监督抽查,对重点工业产品实施严格的生产许可审查和证后监督。加强对合格率较低产品的跟踪抽查,加大对节能减排产品、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日用消费品、妇女儿童用品、防伪材料、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和后处理力度,积极推进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措施的试点工作。加大非法检进出口商品抽检力度,加强进出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消费品、进口废物原料,以及出口欧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国家商品的检验把关。加强汽车、家电、玩具等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召回工作体系。逐步扩大进口食品注册管理范围,严格进口食品出口商、代理商、收货人备案,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强化出口食品农产品全过程监控。
20. 推进分类监管。总结推广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经验,制定实施进口产品、国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制定企业分类评定标准、操作办法和工作程序,推进实施差异化监管模式,力争用2到3年时间将所有重点企业全部纳入分类监管范围。
21. 严打质量违法行为。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继续围绕老百姓关心的食品、有机产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家电下乡产品等,开展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假冒农资、假劣建材、黑心棉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质检领域“双打”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和稽查建议书等制度。
22. 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寓教于打、以打促教,广泛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形成打假治劣的整体合力。
三、促发展要有新作为
(一)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主动作为。
23. 推动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标准化服务和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和创新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推动农业朝着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快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优良动植物品种引进和资源型农产品进口。
24.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计量基标准和认证认可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三网融合、下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健康发展。在共性关键技术领域推动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25.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强准入许可,淘汰落后产能,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实体经济发展。引导企业加强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改善品种质量,推动品牌创建,提升传统产业先进产能比重。
26. 推动服务业发展。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动服务认证,进一步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业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27.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等意见,以及新颁布的兴边富民行动、成渝经济区、河北省沿海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发展规划,制定落实质检政策服务措施。加快制定口岸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标准,加强对福建平潭、云南瑞丽、广东南海、广西东兴、辽宁长兴岛等开放区域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支持和管理。组织落实好与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质检部门合作协议。加大总局与地方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落实力度。
28.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标准制定,推动文化产业品牌建设,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
(二)在推动节能减排中主动作为。
29. 努力完成国务院部署的任务。全面落实总局承担的《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分配的19项工作,特别是牵头的5项工作。完善节能标准体系,推动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研发低碳认证技术,加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引导和推动企业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服务重点能源生产基地和输送通道建设。加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和节能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30. 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全面做好系统内部建筑节能、行政后勤节能、车辆节能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等工作。完善公共机构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建立节能考核奖惩机制,将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干部职工,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之中。
(三)在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中主动作为。
31. 积极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指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扶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技术的产品出口,稳定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市场。制定促进外贸平衡发展措施,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高新技术产品和设备、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等的进口,促进煤炭、矿产品、农产品、木材、粮食等能源原材料和战略性资源类产品进口,控制“两高一资”商品出口。
32. 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加大交涉和应对力度。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配合高访和国家间高层战略对话。加强质检双边、多边合作,推动解决与美、欧、日、俄、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双方关切问题,充分发挥ISO、IEC常任理事国作用,提高质检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做好“中俄旅游年”质检保障工作,深化与港澳台的质检合作。加强自由贸易区政策研究,推动TBT/SPS成为自贸区建设的制度性安排,积极参与重要地区自贸区谈判,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深入参与金伯利进程相关工作。
33. 积极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新,推动检验监管重点从产品检验向企业监管转变,完善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分类管理等服务措施,提高通关效率。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加快主干系统开发,推广应用进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完善口岸查验平台、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疫监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核查。
四、强质检要树新形象
(一)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
34. 加快推进立法。科学制定2012年立法计划,推动计量法、标准化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设备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完善质检法律法规体系。重点推进汽车三包、汽车召回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食品和家用电器召回管理规定的制修订工作。
35. 严格行政执法。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前瞻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挂牌督办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查处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打击,严查彻办质量违法案件,严厉查处制假违法分子、不负责任的企业和监管人员。
36. 加强政务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公开征询群众意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根据国务院第六轮清理结果,及时公布行政许可项目,落实“八公开”要求,畅通查询、咨询和投诉渠道,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37. 强化行政监督。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建立决策咨询机制,确保程序合法,依法科学决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十不准”。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
(二)深入推进科技质检建设,树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
38. 建设权威的技术机构。加快完善检验检测体系,重点围绕节能减排、高新技术、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方面规划建设国家级技术机构。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加大对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帮扶力度。深入研究分级管理体制下技术机构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重组和技术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建立检测联盟体系和检测网络体系,推动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拓展质检高技术服务领域。加快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研究机构建设。
39. 培养权威的专家人才。树立科学人才观,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广纳质检科技英才。建立实施一线机构技术带头人制度,加快培养质检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重点培养一批业内权威专家,分门别类地建立健全专家人才库,发挥专家人才作用。
40. 推出权威的科研成果。落实“十二五”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密切跟踪和参与国家相关规划的编制,争取将更多的科研任务纳入国家规划。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监督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围绕重大疑难问题、一线执法、风险监测开展科研攻关,研究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实用新技术和检测难题,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41. 出具权威的检测数据。狠抓检验检测质量提升,强化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管,严肃整顿弄虚作假、违反程序、降低质量、胁迫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加强承检机构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估,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确保数据科学准确。
42. 形成权威的信息化系统。重点围绕质检核心业务、数据集中、风险监测、应急处置、基层执法和公共服务,开发信息化应用系统,整合资源,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抓好12365系统的共建共用、互联互通,完成金质工程(一期)验收。
(三)深入推进和谐质检建设,树立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
43. 加强质检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切实把质检文化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努力建设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质检干部队伍。加强质检文化研究,加强质检文化人才培养,推动质检文化单位改革,鼓励文化创作、著书立说、研讨讲学,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以文化人,以文聚力,增强质检文化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
44.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多方争取政策支持,重点面向县级质监局和检验检疫分支局、办事处,努力解决基层面临的编制、经费、基建、装备以及人员素质等突出问题。帮助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层局解决办公用房和基本检测设备。集中全系统力量,大力推进基层能力建设达标工作,整体提升基层能力水平。
45.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拓宽和畅通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考核的导向作用。推行脱产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按照中央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做好总局直属系统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和分类改革重点问题研究。
46. 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全面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质检机关党建理论研究。继续组织“质检大讲堂”等活动,精心打造“党旗下的质检人”党建品牌。深入开展“人民质检、为民服务,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下基层、访民情、强质检”活动,擦亮质检服务窗口,扩大为民服务成效。
47.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办案力度,严格行政问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做好巡视、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
48. 加强财务管理和督察内审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率、效益和效果。对食品检测能力专项经费、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和纠正挪用专款等违纪违规行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拓宽审计范围,深入开展“一审双查”,切实加强审计监督,逐步完善业务质量督察机制。
49. 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全面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绩效管理试点。搞好上传下达,做好综合协调,减少文山会海,加强应急值守,大力提高机关办公质量。关心老干部生活,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积极发挥老干部作用。做好工青妇各项工作。加强机关后勤保障,积极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
50. 加强质检形象建设。深入研究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和舆论形成的规律,完善日常新闻发布制度,用好新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严密监测网络舆情,主动倾听公众呼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应急机制。大力开展质检形象建设,主动策划组织形象传播活动,全面、立体、真实地反映质检职能和工作成效,展现质检部门的不可分割性、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