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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太阳镜抽样检测合格率为76%
发布时间:2012-11-19 09:07    点击数:1844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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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内蒙古计量院对流通领域经销的太阳镜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50个批次,合格38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6%。
    检验不合格项主要为左右镜片可见光透射比和紫外光透射比不符合QB2457-1999《太阳镜》规范的产品标准。这些没有达到产品标准的眼镜会给眼镜配戴者造成头晕、视物不清、无法准确识别交通讯号等,重则有可能对眼睛角膜、晶体及视网膜造成不可逆转的永久损害,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检测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眼睛的健康,选购太阳镜一定要到具备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配制眼镜,并查看是否注明生产品牌、规格、厂址等。